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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3/6(五)受理申請

2026-02-12• 獎助學金公告

一、申請資格:大學部與研究所僑生(一年級研究生不得申請)
1.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大一僑生限檢附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單,且成績須分別列明上、下兩學期之操性成績)

2.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依各獎學金規定為準,請見附件一覽表)。
3.未獲得『114年度僑委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4.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之僑生,均不得申請。
5.需持有僑務委員會 i 僑卡。
6.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


二、檢附申請文件:
1. 申請表1份及相關證件黏貼單1份。
(需於3月6日(五)前完成填報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並列印出來)
2.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
3全部採「紙本」收件。
※「線上填報」和「紙本繳交」都需要作業,才算完成申請!

三、獎學金及名額:
由僑委會審核給予。(請自行參閱附件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學金一覽表)
 
四、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之僑生請於3月6日(五)前完成
僑委會系統線上申請(注意時間,政府系統會關閉),並於3月9日(一)16:00前備齊申請紙本資料至僑陸組,逾期不予受理

備註:
遞交申請文件者,請同學自行列印及填寫正確完整資料,如果填報錯誤資料或未繳交紙本資料,將視為放棄申請,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