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役男出國手續
2015-11-10• 僑陸公告
僑生役男出國手續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104年10月16日移署出規蓉字第1040123897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適用「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之僑民役男,出國前須持憑護照及在學證明文件,至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境核准,俾扣除符合緩徵條件期間之在臺停留天數。倘其未依上開程序,逕於機場該署國境事務大隊申請出境,則須以一般僑民役男身分計算在臺停留天數。
三、若有任何疑問,請與內政部移民署胡書蓉科員(02-23889393分機2645)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