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106-2國語文與基本學科之學習能力-課業研習

2018-01-22• 僑陸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二、學業輔導對象為各校一年級新僑生之基本學科經測驗或考查程度較差者及二年級以上僑生基本學科不及格者。
 
三、依前開要點規定,僑生人數滿6人即可開班,所設科目領域以國文、憲法與立國精神、歷史、地理、英(外)文、數學(含微積分)、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基本學科為範圍。

報名截止日: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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