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09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2021-08-30• 僑陸公告
1.申請對象簡要說明:
(1)限籍貫為廣東省 (含廣州市及海南省、陸港澳地區及僑居地) 在學學生 (含研究生及僑、陸生)。
(2)109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
2.申請方式: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附下列文件,自行至生活輔導組送件申請。
(1)申請書一份(如附件)
(2)109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绩報告單正本全份。
(3)自傳乙份(三百字以內)。
(4)本地申請人年滿20歲,尚未成為該會會員者,需於申請時提出入會申請書;申請人未滿20歲者,需於申請時提出粤籍證明或直系血親(父系)為本會會員證明文件。
(5)陸生及僑生,需於申請時提出能確認其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粤籍證明文件一份。
3.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10.25,逾期恕不受理。
4.發給辦法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