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中華救助總會「民國114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即日起至3/21受理申請

2025-03-11• 獎助學金公告

一、申請資格:
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二、應備文件:
1.申請表(如附件)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
3.113學年上學期學業成績單(含學業、操行成績及班排名)正本。
4.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5.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
來台就學前畢業之華校或僑居地自治會等所開立之證明)
6.自傳1份(請填寫於申請表內)
7.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三、申請方式請符合資格的同學於3月21日(五)16:30前,備齊應備文件繳交至舒德樓4樓僑陸組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