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各種僑生獎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
2022-09-14• 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研究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
1.110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2.111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及助學金者。
3.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月14日(五)16:30止,逾期不予受理。
👉繳交相關資料(請於期限內繳交至舒德樓四樓僑陸組):
1.專用申請表(如附件,請自行列印)。
2.110學年度全年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 (可至野聲樓2樓機器列印)。
3.如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