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華僑聯合救國總會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108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開始辦理

2019-09-10• 僑陸公告

依據:華僑聯合救國總會秘研字第108090043號函。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09月27日(五)16:00止 ,將申請表、上學年成績單等相關文件,送交僑陸組辦公室辦理。(表格請自行列印)
 
1.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2.黃天爵先生、謝俊夫人伉儷獎學金,規定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及體育成績均列為乙等以上者。
3.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4.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