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證新申請

(注意!若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則必須出境,重新申請證件入境)

  • 「領證地點」可自行選擇,建議可選「台北市服務站」交通較便利。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捷運小南門捷運站2號出口)

  • 申請資料
證件   說明
外僑居留證 對象 持「居留簽證」入境之馬來西亞、印尼…等國家同學,及具有外國護照持「居留簽證」入境之港澳地區同學。
申請時間 務必於入境後30天內完成申請。
檢附資料
  1. 正面彩色脫帽照片(白底證件照)。
  2. 海外聯招委員會分發書或研究所單招入學通知書。
  3. 護照基本頁。
  4. 就學簽證頁(含入境章)。
  5. 在學證明(因入境後需緊急申請,可先使用「學費繳費單收據」作為註冊依據)。
  6. 學校宿舍繳費單或在外租屋契約。
  7. 費用500元(一次延期為1年,每年都需要延期)
台灣地區居留證 對象一 持「入出境許可證(入台證)」入境的港澳地區同學。
申請時間 於入境後3個月內完成申請。
檢附資料
  1. 正面彩色脫帽照片(白底證件照)。
  2. 海外聯招委員會分發書或研究所單招入學通知書。
  3. 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
  4. 港澳特區護照基本頁。
  5. 入出境許可證(有蓋入境章)。
  6. 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有效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7.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依政府訂定之居留健康檢查項目表辦理,三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約需2週才能取回,請務必提前預作準備)。
  8. 良民證(入境前滿18歲港澳生):「澳門」警察紀錄證明書(需驗證過);「香港」警察紀錄證明申請繳費單。(三個月內有效)
  9. 在學證明(於完成註冊後,將「學生證複印,至教務處註冊組蓋註冊章」作為證明)。
  10. 學校宿舍繳費單或在外租屋契約。
  11. *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
  12.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
  13. 費用2600元。
*相關表格請自行至移民署網站下載
 
對象二 擁有中華民國護照,但無中華民國身分證者。(無戶籍國民)
申請時間 請於入境後3個月內完成申請。
檢附資料
  1. 正面彩色脫帽照片(白底證件照)。
  2. 海外聯招委員會分發書或研究所單招入學通知書。
  3. 中華民國護照基本頁。
  4. 中華民國護照-入國許可證頁。
  5. 中華民國護照-入境章
  6.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依政府訂定之居留健康檢查項目表辦理,三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約需2週才能取回,請務必提前預作準備)。
  7. 良民證(入境前滿18歲):請至僑居地警察單位辦理申請,並需經台灣駐當地辦事處進行驗證。(六個月內有效)。若僑居地為港澳地區,請依對象一說明處理。
  8. 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及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證明文件。
  9. 在學證明(於完成註冊後,將「學生證複印,至教務處註冊組蓋註冊章」作為證明)。
  10. 學校宿舍繳費單或在外租屋契約。
  11. 費用2600元。

  • 居留證體檢醫院
  1. 衛服部網頁 (並非每間醫院皆可做居留證體檢,指定醫院名單請見網頁列表)
  1. 輔大附近體檢醫院
醫院 地址及交通建議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新莊)

公車:學校門口乘坐635、636、810,至「迴龍派出所」下車步行
捷運:迴龍捷運站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公車:學校對面乘坐99、845,至「台北醫院(思源路)」下車
捷運:頭前庄捷運站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和平)

公車:學校對面乘坐235,至「東吳大學城中校區」下車步行
捷運:小南門站

亞東紀念醫院

公車:學校對面乘坐99,至「捷運亞東醫院站」下車
捷運:亞東醫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