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僑聯文教基金會112學年度僑生獎學金即日起至10/2受理申請

2023-09-08• 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研究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
 1.111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2.112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及助學金者。
 3.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月2日(一)16:30止,逾期不予受理
 

👉繳交相關資料(請於期限內繳交至舒德樓四樓僑陸組):
1.專用申請表(如附件,請自行列印填寫)。

2.111學年度全年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 (可至野聲樓2樓機器列印)。
3.如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