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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研究所辦理「2016-2017年度粵港澳臺校園歌曲唱作大賽

2017-01-24• 僑陸公告

一、 旨揭為提供粵港澳臺四地高校學生和青年音樂人優秀作品脫穎而出的舞台,故辦理「粵港澳臺校園歌曲唱作大賽」。
  二、 【初選辦法】即日起至2017331日止,徵求原創歌曲(含歌詞、演唱),報名者必須要繳交歌詞、歌曲、現場演唱的錄影帶(影音檔)、版權聲明以及報名者的身分證件證明。
  三、 【報名資格】截至201741號當天為止,未滿45歲者皆可報名。
  四、 【決賽辦法】將從所有臺灣報名者中選出六組唱作的詞曲連同演唱者,參加在廣州所舉行的現場演唱決賽,決賽的評審將由粵港澳臺四地的專家學者所組成,旅費將有主辦單位負責。最終獲選的作品以及個人,將獲得演出以及發行出版品的機會。
  五、 【報名方式】請將下列報名資料郵寄至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臺師大表演藝術研究所收;或以電子檔傳送至E-mailgipamusical@gmail.com即可。
     (一)歌詞、歌譜(手寫或打印皆可)
     (二)影音檔光碟
     (三)版權聲明書及身份證件影本(https://goo.gl/yOZdWz
  六、 附件為本次活動電子海報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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